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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他说“搬”,傅观宁觉得挺稀罕,因为温凛挺少带重物回家,于是忍不住凑过去看一眼:“要帮忙吗?”    还没等邵一成摆手,温凛就完成了下车、关门、一把搂住人的操作,抢答道:“用不着,他能搞定。”    骤然被有力的胳膊搂了腰,傅观宁重心不稳,只能半靠在温凛身上借力,走了两步才调整好姿势,让两人之间的动作看起来不那么别扭。    幽幽的檀木香气自丈夫的皮肤上散发出来,他忽然感到了紧张与羞怯,咬了下嘴唇,轻声问丈夫:“今天酥饼里放的是陈豆沙,你吃出来了吗?和玫瑰豆沙比哪个更好一点?”    “都不错。陈豆沙更经典些。”    傅观宁抿了抿嘴——丈夫在外品味特别好,但是私底下真是好喜欢那些古早风味的东西,包括身上那纯粹的檀木香气。    温凛开门时,终于松开了他。他偷偷朝后看了一眼,看清了邵助理搬运的东西。    是酒,好多酒。    胸口雀跃的小鹿忽然就停止了蹦跳。    真的要在家里喝酒了啊。这么快。    奇怪,明明如愿了,但是胸口闷闷的,没有一丁点的高兴。    为了让自    己高兴一点,掩盖掉真正的情绪,傅观宁叫了一份罪恶的外卖。    炸鸡薯条麦旋风,奶茶可乐马卡龙。    用最高的热量,带自己升到最高的天堂。    当他说夜宵吃快餐的时候,温凛脸上流露出了诧异,紧接着话里露了点拒绝的意思:“可是你吃了这些,不是会不舒服吗?”    “还好啦,我生日那天不也吃了吗?只要不是经常吃就没事的。”傅观宁抱紧快餐外面的牛皮纸袋,像是怕谁突然抢了去一样,不知道是不是心虚。    温凛看着那个大纸袋,没有立刻表态。    傅观宁于“如何争取好吃的”这一方面相当有经验,抓住他这份犹豫,以退为进,甚至实施“贿赂”:“其实我知道我买多了,我就是都想尝尝。不然我们分着吃吧,你多吃掉一些,我就能控制住量啦。”    傅观宁是胸有成竹的。这个方法,不说所向披靡,至少对成年以前的傅观颖是屡试不爽,但自从傅观颖成年开始减肥健身之后,就不太好使了。    不过温凛可不需要减肥,而且傅观宁敢肯定,他也喜欢吃这些被炸得金黄,又酥又香的鸡肉——这些天来,傅观宁一直观察温凛吃东西时候的表情,目光数次停留在他的每一个注视、每一次落筷上。当有人关注他的时候,他对自己喜欢吃的东西会注视一会儿,又刻意把目光挪开,不立刻去吃,过一会儿再不经意地动几筷子。上次他陪自己回家的时候
		
		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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